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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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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单车

    商报讯(记者 范洪)昨天,记者了解到,《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已于10月1日下发。该通知中提到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但需要对其经营、使用、管理等行为进行规范。在工作重点中,通知提到要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对共享单车加强执法监督及公众引导。

    目前,宁波市正在加紧研究制订《关于鼓励规范宁波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宁波也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也就是共享电单车。

    此外,继ofo上月底宣布在宁波地区免押金后,最早登陆宁波的Hellobike前几天也宣布启动大学生免押金、免费骑的“双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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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