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1月1日至今,全市有505名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满分被注销。交警部门统计发现,其中不少人是犯了同一个错误:混淆了实习期和记分周期。 所谓记分周期,即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日子就是起始日期,12个月是一个周期。实习期是指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很多人把这两个周期混淆了,记分周期会清零,但实习期是没有清零概念的。”交警提醒。 初次申请驾驶证的人,其实习期比记分周期晚一天。如果驾驶人搞不清这两个概念,这间隔的一天,就有可能犯错误。打个比方,小王初次申请驾驶证是2016年2月18日,实习期从2016年2月19日算起。2017年2月17日,他处理了11分,又在次日处理了3分,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以为2月18日分数已经清零。可事实上,他实习期要到2月19日结束,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就会被注销驾驶证,而他已经记了14分。 “最容易犯错误的,是增考的那一部分人。”交警告诉记者,增考的人早就申请了驾驶证,除非巧合,否则增考实习期跟申请驾驶证的日期不会在同一天。陈烨 周元男 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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