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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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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昨天,鄞州区东郊街道宁丰社区“红帆集结吧”成立。这个志愿者团队将长年为社区居民无偿提供便民服务。

记者 丁安
通讯员 许雪婧 摄

    商报讯(记者 房伟)昨日上午,中央文明办公布了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宁波继续榜上有名。这意味着,我市成功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同时,余姚市获评第五届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是宁波首个荣膺此项荣誉的县市。

    “全国文明城市”是由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全面评价一座城市的最高荣誉。但这块金字招牌不是“终身制”,一旦被评上,每年都要接受考核,每三年复评一次。

    自2005年我市首次从116个参评城市中胜出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以来,此次已是我市第五次连续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也是全国6个“五连冠”文明城市之一。这十分来之不易,凝结着全市人民的智慧、心血和汗水,也是全市人民最感自豪的城市名片。

    文明城市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高、没有最高,只有“进行曲”、没有“休止符”,创建永远在路上。

    我市将以“五连冠”为契机,继续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迈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让文明硕果惠及千家万户,让文明之花在甬城更加绚丽多姿。

    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历程

    2005年10月

    宁波从116个参评城市中胜出,跻身全国首批文明城市。

    2009年1月

    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2011年12月

    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2015年2月

    宁波再次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成为当时全省唯一、全国6个夺得“四连冠”的城市之一。

    2017年11月

    中国文明网公布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宁波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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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