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毛雷君 通讯员 蒋慧)两套一样的房子,原本以为装修费用也是一样的。徐女士没有多想就签订了一样的装修合同,没想到却因为很多细节问题惹出麻烦。 徐女士一家去年在鄞州中心区买了套新房。在装修时,她发现邻居张先生家的装修风格正是她想要的,于是当即拍板,找到给张先生家做装修的这家装修公司。 装修公司试图和徐女士谈一下细节,但徐女士觉得自己的房子和张先生家的套型一样,装修应该也是一样的。于是,就以张先生家的装修合同为样本,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内容一样的装修合同。 但房子真正装修起来时,徐女士与装修公司的纠纷也随之产生。因为很多细节在实际装修时与之前合同约定的有出入,实际费用比合同中约定的要高一些。对此,徐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协商不下,徐女士便向鄞州区消保委反映。 最后,在鄞州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徐女士和装修公司达成协议。装修公司给徐女士优惠750多元,并承诺在消费者不增加项目的前提下不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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