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戚展鸿)近日,慈溪国税逍林分局工作人员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归集口径。 据了解,为激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根据规定,对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发生的研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 逍林分局依托企业所得税专家团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精准筛选辖区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上门进行政策和税务专项辅导,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评价、申请注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确保企业在该税收优惠上应享尽享,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助力中国制造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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