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观察家 政策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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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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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惩戒

将被行政处罚并列入失信黑名单 3年内不得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 周科娜 通讯员 林丹姝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六项措施,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该《通知》从今日(5月18日)起开始实施。

    优先支持租房提取

    将提高公积金月度提取限额

    根据《通知》,共有六条举措,分别是优先支持租房提取、规范购房提取管理、严格账户封存手续、缩短提取审核时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实施失信惩戒制度。

    其中,“优先支持租房提取”,这条指出“缴存职工市场租赁自住住房的,适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月度提取限额;对于利用租房骗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2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月度提取限额为700元。今后,将在此基础上提高月度提取限额,目的是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租赁,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同时,对租房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明确了限提期限。”

    对一些机构和个人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了遏制

    在“规范购房提取管理”这一条,明确表示“缴存职工在浙江省外购买商品住房,购房者或配偶不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不是该地居民,购房者父母或子女不是购房所在地居民,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宁波市缴存职工在省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购房者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者是该地的居民;购房者的父母或子女是购房所在地的居民”。

    “该条对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了遏制,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该工作人员表示。

    对利用异地转移

    骗提住房公积金念起“紧箍咒”

    在“严格账户封存手续”,这一条,是这样规定的“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继续缴存、封存未满6个月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条是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四部门要求今年6月1日起完成当地政策规范调整。这条政策设置了‘6个月’这个期限,给利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念起紧箍咒,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促进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运行。”

    今起公积金提取业务再提速

    其中,第四条“缩短提取审核时间”,对市民也有利好,就是住房公积金的受理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

    该条明确“缴存职工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受理审核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住房公积金办理再次提速,缩减了办理等待时间,进一步方便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同时,《通知》第五条还明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市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网核查商业住房贷款还款信息,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一律不得提取。

    此外,第六条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失信人员3年内,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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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