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寅 两年前,为了“扭亏为盈”,宁波辖区上市公司*ST圣莱动起了财务“手脚”,虚增2015年营业收入和利润。今年4月12日,*ST圣莱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ST圣莱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让不少投资者因此受损。6月12日,宁波中院于正式受理了首批3位浙江股民起诉*ST圣莱的案件。 虚增业绩受罚 两年前,*ST圣莱为避免2014年、2015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深交所特别处理的命运,公司通过虚构《饕餮刑警》版权转让业务和虚构财政补助事项,虚增了2015年收入和利润而实现扭亏。 公告显示,*ST圣莱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另外,公司还通过虚构财政补助,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上述两项违法事实导致*ST圣莱2015年度年报合计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 *ST圣莱2015年度年报显示,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67.1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1.43万元。如果扣除虚增金额,*ST圣莱2015年实际利润总额为-1632.85万元。虚增行为让*ST圣莱2015年度扭亏为盈。 2018年4月13日,*ST圣莱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4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ST圣莱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胡宜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处以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另外,对实际控制人覃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8年5月11日,*ST圣莱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依法对圣莱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不陈述申辩也不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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