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贷款保证保险年均贷款余额增速超20% “23条”鼓励要充分发挥我市保险业在全国走在前列的优势,加快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大创新产品供给,为企业增信分险。 具体可表现为:为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扩大贷款保证保险规模,争取年均贷款余额增速达20%以上;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到2020年,出口信用保险对一般贸易的渗透率力争达35%;推广小微企业财产保险,到2020年,小微企业财产保险覆盖率力争提升到50%以上;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增加农业保险品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促进企业创业创新,推广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业务;采用“保险+维权+服务”的创新模式,加快推广应用专利保险和商标专用权保险。此外,要加大保险资金引进工作力度,鼓励保险资金以多种形式向基础设施建设、混合所有制改革、PPP项目等领域投资。 100亿元基金护航宁波上市公司稳健发展 而针对我市融资结构比较单一,间接融资占比较高,直接融资规模偏小的情况,“23条”强调,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具体包括推进“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培育上市后备梯队;组建由国有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宁波市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纾解行政区域内优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流动性困难;拓宽企业债券融资渠道,发挥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大债券市场融资功能以及积极参与相关创新融资产品试点,鼓励优质民营企业参与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试点等。 企业税费负担实打实减免 为充分减轻企业融资负担,减少金融机构转嫁费用,“23条”强调,发挥财税政策的积极作用,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农户小额贷款有关利息收入的税收优惠,减轻金融企业税费负担。 据悉,“23条”特别要求落实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减计政策,对金融机构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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