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关心的3个常见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明确了下面3个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的答案。 1.继承办理划拨住宅过户可以保留划拨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2.房改房怎么补缴? 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3.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怎么确定? 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划拨转出让”相关手续要到哪里办? 市国土资源局明确,原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规划圈内)和鄞州中心区内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住宅补缴出让业务受理点有: 1.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位置: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574-87185516; 公共交通:公交市行政中心西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 2.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受理点(大厅一层) 位置:中山西路298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不动产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咨询电话:87260862; 公共交通:公交卖鱼路中山西路口站,地铁1号线大卿桥、西门口站。 3.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一楼11、12、13号窗口) 位置: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受理范围:江北区辖区内(除慈城镇外)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00-16:00; 咨询电话:87629397; 公共交通:公交康桥南路丽江东路口站、华辰大桥北站。 4.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位置: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 受理范围: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6:00-16:45; 咨询电话:0574-88225053; 公共交通:公交鄞州行政服务中心站,公交鄞州体育馆站,公交钱湖南路文华路口站。 5.鄞州区邱隘国土所受理点 位置: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120号; 受理范围:邱隘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可以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00, 13:30-16:30; 咨询电话:0574-88390090, 0574-88390296; 公共交通:公交盛莫路文卫路口下车,再向东步行到邱隘国土所。 6.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64号窗口) 位置: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受理范围:高新区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令);8:30-11:30,13:30-17:00(冬令); 咨询电话:0574-89288944; 公共交通:公交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站。 “划拨转出让”为什么要施行新补缴标准? 其实说一句话大家就明白了——老的标准,是1999年时候制订的,20年过去了,很多情况都发生变化了,自然需要作出调整。 市国土资源局方面解释,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和江北(圈外)、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区原三江片范围内和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十分有必要。 2016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多次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意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从2018年8月21日起执行。按照该《意见》,“划拨转出让”新的补缴标准,设置6个月过渡期,即从2019年2月21日起全面执行新补缴标准。 现在,政策过渡期等于是进一步延长到了2019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