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观察家 地产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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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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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表算清“划拨转出让”需补缴多少钱

    市民关心的3个常见问题

    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明确了下面3个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的答案。

    1.继承办理划拨住宅过户可以保留划拨吗?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划拨住宅的,可直接办理过户登记,无需补办出让。

    2.房改房怎么补缴?

    房改房划拨补办出让按照商品住宅用地执行。

    3.车库车位补缴标准怎么确定?

    住宅小区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登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用地、车库车位的,按照城镇住宅用地标准补缴出让金。

    “划拨转出让”相关手续要到哪里办?

    市国土资源局明确,原老三区(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规划圈内)和鄞州中心区内土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的个人划拨住宅补缴出让业务受理点有:

    1.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位置: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原江北区规划圈内(不含洪塘、慈城、庄桥)、高新区(不含贵驷)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办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574-87185516;

    公共交通:公交市行政中心西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站,地铁1号线福庆北路站。

    2.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81890)受理点(大厅一层)

    位置:中山西路298号;

    受理范围:原海曙区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不动产窗口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咨询电话:87260862;

    公共交通:公交卖鱼路中山西路口站,地铁1号线大卿桥、西门口站。

    3.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一楼11、12、13号窗口)

    位置: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受理范围:江北区辖区内(除慈城镇外)划拨补办出让业务;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00-16:00;

    咨询电话:87629397;

    公共交通:公交康桥南路丽江东路口站、华辰大桥北站。

    4.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

    位置: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体育馆内;

    受理范围:潘火街道、中河街道、下应街道、首南街道、钟公庙街道范围内划拨补办出让业务(可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

    16:00-16:45;

    咨询电话:0574-88225053;

    公共交通:公交鄞州行政服务中心站,公交鄞州体育馆站,公交钱湖南路文华路口站。

    5.鄞州区邱隘国土所受理点

    位置:鄞州区邱隘镇文卫东路120号;

    受理范围:邱隘镇(不含东部新城规划区域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可以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00,

    13:30-16:30;

    咨询电话:0574-88390090,

    0574-88390296;

    公共交通:公交盛莫路文卫路口下车,再向东步行到邱隘国土所。

    6.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点(64号窗口)

    位置: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受理范围:高新区范围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审批,不能同时受理不动产登记;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夏令);8:30-11:30,13:30-17:00(冬令);

    咨询电话:0574-89288944;

    公共交通:公交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站。

    “划拨转出让”为什么要施行新补缴标准?

    其实说一句话大家就明白了——老的标准,是1999年时候制订的,20年过去了,很多情况都发生变化了,自然需要作出调整。

    市国土资源局方面解释,因种种原因,原老三区和江北(圈外)、镇海、鄞州、北仑对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实行不同的补缴标准,特别是江北区原三江片范围内和外的差异很大,圈外补办标准远高于圈内,群众反映较多。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实行统一的划拨土地补缴出让金标准十分有必要。

    2016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开始起草市区划拨补缴标准,多次征求了各地各部门意见,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从2018年8月21日起执行。按照该《意见》,“划拨转出让”新的补缴标准,设置6个月过渡期,即从2019年2月21日起全面执行新补缴标准。

    现在,政策过渡期等于是进一步延长到了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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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