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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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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企业牵涉虚开发票

斩断“挂牌实体企业”骗税黑手

    记者 周静 通讯员 施斌

    近日,宁波破获一起针织企业出口骗税大案,涉案金额3.3亿元,两名核心人员相继落网,涉案18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经营人均以涉嫌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抓捕羁押。

    这是宁波市税务局“利剑行动”专案的最新进展。与以往的空壳企业虚开发票案不同,这是一起利用“挂牌实体企业”虚开发票,更具欺骗性。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案人员在拿到一审判决书后表示,“这一判决将在一些企业中引发新一轮震动。”

    该案是一起针织行业出口骗税大案,属于团伙作案,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高达3.3亿元,18家企业牵涉其中。看到一个个认识的同行被捕,当地不少针织行业企业人员受到震动,慨叹“守法重要,要引以为戒”。

    案性回放

    一起案子背后牵出的大案

    2017年6月,原宁波市象山县国税局针对以金某某为首的虚开骗税团伙成立“6·21”专案,与当地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共同组成“6·21”专案组展开检查。

    在查办“6·21”专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了解到,金某某是涉案团伙的实际控制人,金某某和两家涉案企业的实际经营人在供述其违法行为时,都提到了一个叫钱某某的人。根据办案经验,办案人员预判,钱某某很可能是一个职业的虚开骗税者,很可能操纵着犯罪团伙。专案组人员通过“金三”系统、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等大数据平台进行比对分析,同时根据进销项发票来源和方向追踪分析,初步判断有18家针织品制造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其中6家企业由钱某某直接控制,其余12家企业似乎受钱某某间接控制。

    这18家企业都只有少量生产设备和几个工人,不具备大量生产能力,与其申报的销售额数据严重不匹配。根据申报信息,这些企业在2015年~2017年期间,年均销售额少则500万元,多则3000余万元。

    专案组意识到钱某某可能涉及案情重大,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2018年5月28日,宁波市税务局成立“利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专案组,对钱某某团伙展开专案稽查。

    联合专案组发挥各自所长。税务部门利用“金三”系统、防伪税控系统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剖析涉案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财务数据和发票数据,锁定“发票流、货物流、资金流”疑点;公安部门运用多种侦查手段,传唤、抓捕犯罪嫌疑人,查实货物流,全面搜集涉案人员信息;海关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平台,全面提取涉案企业的出口信息;人民银行通过及时监控异常资金流向,提取涉案企业及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筛选涉案资金流异常信息。

    经过几个月的分析调查,联合专案组掌握了钱某某团伙涉嫌虚开骗税的部分确凿证据。随后钱某某主动投案,供出了合伙人励某某。公安机关当即采取追捕行动,励某某于2018年10月29日被缉拿归案。

    办案人员采取技术手段,从上万条数据中筛选出励某某参与虚开骗税犯罪活动的证据。税务部门对案件涉及的上下游企业进行全面取证,比对几百个银行账户中的数十万条银行汇款信息以及相关企业近几年的所有涉税数据。

    面对这种情况,励某某坦白了自己与钱某某分工合作操控买单骗税的整个过程,称自己主要利用广泛人脉,联系上下游企业虚开发票;钱某某利用其资金实力负责买单、买汇业务。

    专案组最终查实:在2015年1月~2017年9月期间,钱某某团伙利用所控制的18家生产型空壳企业,以6%的手续费购得滑县某纺织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无货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709份,金额1.5亿元,税额2611.93万元。资金通过对公形式以货款名义支付,再将扣除手续费后的余款通过个人账户回流。同时,该团伙无货虚开给西安、宁波等21家外贸公司销项发票1715份,金额1.8亿元,税额3161万元,配单、配票骗取出口退税。至此,共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2678份、涉及金额3.3亿元的“利剑行动”专案彻底告破。

    2019年1月28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判决钱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522.06万元予以继续追缴,上缴国库。接到此判决后,钱某某没有在规定期限提起上诉。

    本案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励某某和其他涉案人员目前仍在押待审。

    本案点评

    警惕经营实体作假

    这起虚开骗税大案很典型,情节特别具有欺骗性,违法团伙有生产设备、工人等真实生产场景作掩护,如果不是“6·21”专案犯罪嫌疑人透露线索,税务机关通过常规管理手段很难发现其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

    本案中,钱某某和励某某分工合作,通过操控18家有部分真实生产经营的实体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大肆从事虚开发票、配单、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是继空壳企业虚开发票频发现象后的税收违法犯罪新动向,值得高度警惕。

    本案的查办情况表明,对于这类欺骗性强的作案手段,部门联动、大数据分析、保持打击强度,是有效的应对方案。

    点评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局长 邬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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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