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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池(池子) |
记者 周雁 核心提示 近日,来自笑果文化与艺人“池子”(脱口秀演员王越池)之间的经纪合约纠纷让中信银行持续上了热搜,而由此引发的舆情亦持续发酵。 5月6日,池子发长文投诉笑果文化侵权,称在经纪合约纠纷案中,笑果文化寄给他的材料含有他的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引发人们叩问:我们的信息安全谁来保障? 5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称,对中信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信银行泄密引发公愤 5月6日,脱口秀演员池子发微博长文斥责老东家上海笑果文化侵权和拖欠薪酬,并称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未经授权将个人账户明细提供给笑果文化,诉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池子还公开了起诉笑果文化与中信银行的律师函。 “你也没有我的身份证,你也没有我的银行卡,你也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笑果文化竟然能从中信银行拿到我近两年的流水还打印出来,你为什么不干脆把余额全取出来拿走呢?”池子在博文中对笑果文化及中信银行未经授权擅自泄露其个人信息的行为表示了强烈谴责。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网友关注,并迅速上了微博热搜。 网友关注的焦点并不在艺人与笑果文化本身,而是长文中提到的“中信银行在没有获得个人同意的前提下,打印了池子两年的流水交给笑果文化,说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质疑中信银行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做法,并对此表示了担忧。” “池子是一名网红艺人,他的个人信息泄露能引起社会热议,但是普通人呢?银行是否都能保护普通客户的信息安全?”李先生是江北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长期与银行打交道。5月7日,他在微信朋友圈写道:“金融的基础是信用,金融机构没信用,无视法律法规,不敢置信!” 李先生调侃道,“看到中信银行的这波操作,久久难以入睡,半夜2点多爬起来,看了看自己中信银行信用卡账户的钱,还好,幸亏没被动手脚。” “以前买了手机号码、注册公司经常就有各种骚扰信息发来,这次爆出的是银行,我真担忧一旦个人银行账户之类的信息泄露了,还怎么谈财产安全。”潘先生是我市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关注到中信银行上热搜的消息,他表示对一向信任的银行客户保密工作产生了一丝疑虑。 5月7日凌晨1时许,中信银行就此事件回应称:“经核实,近期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我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 中信银行表示,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但网友对此似乎并不买账。有网友留言道:“如果道歉有用,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5月7日下午,上海银保监局透露,5月6日该局已关注到脱口秀演员王越池指责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泄漏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并正式介入调查。 采访中不少银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关于客户的信息安全保障是银行一项日常工作。 5月9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通报称,对中信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通报表示,中信银行在未经客户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违背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保监会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规定,严重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在这一事件中,中信银行的行为究竟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或者说,暴露了银行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哪些监管工作的缺失?而储户在个人信息被侵权时又该如何维权呢? 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认为,银行是以诚信立本的行业,所谓“信用社”就是这个意思。中信银行在道歉信也说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是其秉持的服务宗旨,也是银行的生命线。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显然保密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的应有之义。《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了为存款人保密原则。因此,银行为客户保密不仅是合同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个人信息对外是一种资源,对内是一种隐私,因此有保护的价值。为此,我们国家不仅在民法,而且在行政法和刑法上,都对个人信息进行了全方面保护。 中信银行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在民法上是一种侵权行为,根据具体情形,银行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在行政法上是《商业银行法》针对“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的”行为,规定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责任。 至于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张志旺律师表示不好判断。因为需要符合“情节严重”。如果未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系初犯,涉案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小、获利较少等,则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一般从这几方面把握:受过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提供多人、多次提供;造成严重后果。“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这几方面似乎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张律师说。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陈玉律师指出,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从刑法条规定看,银行可以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银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除判处银行罚金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照各该款的规定作出处罚。“如果满足法定犯罪构成条件就会上升到刑事责任。” 陈玉说,除了法律责任,银行存在的意义是它保护财产的安全性和私密性。此事件发生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蝴蝶效应。 首先,会影响中信银行在国内民众心中的商业信誉。不可否认的一点,一些民众对这类不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泄露客户信息的丑闻,逐渐开始司空见惯,这便是对整个银行业公信力的破坏。 其次,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一体化已经形成,中国银行业的信用体系和商誉也直接关系到中国金融机构、中国企业在全球的商业形象,瑞幸咖啡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因此,该事件无论从个人隐私保护及银行商业信誉的角度来看,还是从中国金融机构以及企业在全球商业形象的角度来看,都是牵扯到个人和国家的重大利益。 如何保护个人信息? 针对此事,5月6日晚,上海笑果文化在微博上回应称,相关仲裁正在进行中,其“根据相关流程采取了财产保全、提起仲裁、证据收集等法律活动”,且上述行动“均在法律及合同的框架之下进行”。 那么,上海笑果文化所提的“法律框架”是什么呢?采访中陈玉律师告诉记者,在一些案件调查过程中,经常需要调取银行个人用户流水信息。合法的程序是:首先,律师要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法院出具调查令后,律师才可以到银行调取个人信息。值得指出的是,调查取证是有范围的,是以涉案争议内容的证明需要为界限。比如劳动纠纷,调查的范围是公司的劳动报酬支付数据信息,与之无关的个人流水信息不应纳入调取证据范围。 5月7日下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答复澎湃新闻称:该案系仲裁前财产保全案件,虹口法院未有实体案件,虹口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仲裁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对笑果文化调取个人用户银行流水的行为,虹口法院表示,该院没有签发过调查令。 近年来,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金融机构涉嫌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有所露头,广大金融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 关于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银保监会2018年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对银行业数据保护提出一系列规范要求。例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数据安全策略与标准,依法合规采集、应用数据,依法保护客户隐私,划分数据安全等级,明确访问和拷贝等权限,监控访问和拷贝等行为,完善数据安全技术,定期审计数据安全。加强数据资料统一管理,建立全面严密的管理流程、归档制度,明确存档交接、口径梳理等要求。 今年2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JR/T0171—2020)。该规范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提出并负责起草,多家单位参与起草。 针对金融消费者如何保护个人信息问题,部分业内人士建议:首先,消费者个人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要尽快提升信用意识,在金融工具使用、日常生活中,注重信用的维护,不要产生信用污点,以免留下不良记录,影响日后生活。 其次,金融消费者应依据此前发布的《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更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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