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9版:财富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20年05月18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B站上市暴涨近2倍

宁波投资者借道私募 竟巨亏7成

    类似“坑人”案例在宁波并不少见

    事实上,类似的“坑”在宁波并不少见。

    2017年4月份,宁波投资者张勇(化名)通过某家财富宁波分公司购买了3年期《C私募股权投资基金3号》,投向位于上海某高端写字楼招租运营,共计投入资金300万元。

    “我是参加了这家财富公司举办的基金投资说明会后投资的,当时这家公司的讲师把产品说得非常好,并且表示这只私募基金运作情况会很乐观,保守估计预期收益可达每年15%。”张勇说,高收益让他很心动,会后通过营销人员进一步推荐,他最终认购了该基金。

    投资了近3年,令张勇觉得蹊跷的是从来没收到过利息分配或投后报告,也不清楚基金运营的真实情况。2020年4月,基金面临到期,收到那家财富公司的电话,却被告知目前基金暂时退出不了,预计要延期到9个月以后才能退出。

    “他们几个亿的资金投资写字楼招租项目,每个月都有固定的租金来源,怎么可能存在没有任何收益的情况?”张勇情绪激动,担心本金也要“打水漂”。

    贺七盛告诉记者,在详细看了张勇提供的基金合同、产品介绍资料后,发现张勇购买的是投资股权领域的契约型私募基金,该基金由券商托管,并以有限合伙人(LP)身份投资于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并购项目(SPV),最终投资D写字楼运营,通过收租的形式获取基金收益。计划3年后通过股权转让或资产证券化形式退出。

    “这家公司不存在违法行为,基于契约型基金的特点,张勇要主张权利主要看基金合同。”贺七盛说,如果认为基金管理人侵权,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形式谋求与管理人对话,要求管理人对基金信息作出完整披露。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举行条件设置得很高,投资者分布广泛,操作性不强。

    贺七盛说,由于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方存在关联关系,销售过程中存在夸大收益情形。因此,张勇可从销售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入手,提起侵权之诉或缔约过失之诉,给销售机构和管理人施压,促使管理人对产品运作情况进行披露,尽早完成基金清算。如果基金管理人确实存在挪用资金的情况,可向基金管理人主张侵权责任。

    与张勇遭遇类似的还有宁波投资者高丽(化名)。她于2018年9月通过某金控宁波分公司购买了150万元《C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1年,年收益9.5%,按季付息,资金最终投向非上市公司股权,D企业(宣讲为央企)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但2019年9月该基金无法正常兑付,随后发布延期说明,且对延期时间未做规定。

    “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无限延期,当时投资的时候,我还是很谨慎的,觉得收益相对合理,并不是特别高,以为风险没那么大,但目前本金能不能拿回来都难说了。”高丽说。

    对于高丽的情况,贺七盛表示,基金合同中虽然写有业绩比较基准为每年11.5%,但该收益不代表保证收益,也不承诺保本。不过,在基金产品认购页中,关于收益的表述明显存在歧义,业绩比较基准与基准收益表述所代表的意思完全不同。结合客户经理发给高丽的营销微信(产品介绍:100万元,一年期收益9.5%,D企业100%本息担保),可以判断该产品实质为债权产品。

    相关信息显示,在做风险评估时,高丽的得分很低,测评为“稳健型”,不满足基金要求的R4/R5级(进取型、激进型)。

    通过外部工商信息查询发现,某金控在宁波未注册,名片上印的是该金控总公司的抬头。再通过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该金控并没有私募基金代销资格,与高丽联系的客户经理也没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违反了基金监管制度。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以直销的方式募集,但实际却通过无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募集。

    “基金销售方存在缺乏基金代销资格、违规代销等事实,同时在销售过程中违反适当性义务,建议高丽主张侵权责任。”贺七盛说,也可以向基金发行方主张违约责任,或向管理人主张基金合同无效,按借贷合同处理,要求基金公司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专业人士给出五大防“坑”建议

    “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句话是每个投资者都知晓的,它提醒大家,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贺七盛建议,投资者首先要明确投资定位;其次,要多方面了解清楚发行产品的公司,如资质、规模、口碑等;第三,了解代销机构情况,如代销资格、股东结构、实缴注册资金、风控水平、管理架构、合规性、从业人员的专业资质、公司人员的流动性等;第四,详细了解产品,如是否备案、投向是否清晰、产品盈利逻辑是否正常、底层资产是否清晰、担保措施是否完善、融资方是否存在破产可能性等;最后就是要记得保存证据,如录音、录像等,证据越多越好。

    当然,作为一名合格投资者,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学习也必不可少。投资者教育基地都是免费的投资学堂,投资者可以借此来提高理性投资意识和专业投资能力。

    现在,无论买股票、基金,还是理财产品,都强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也就是“把适当的产品卖给适当的人”。

    但同时,投资者也要认真对待风险测评,不要走过场马虎对待。投资前,务必清楚自己的风险偏好,购买适配的投资产品,只赚自己看得懂的钱。不要明明是低风险承受能力者,却为了高收益购买高风险产品,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