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质疑维科通过资产处置调节利润外,上交所对维科技术的监管问询还涉及其前期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维科技术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99亿元,分别用于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不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维科技术并没有按照募资时的计划推进项目进度,除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外,其他三个项目都进行了变更或部分变更。其中,年产30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维科电池有限公司;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拟投入金额由2.5亿元变为1亿元;而年产2Gwh锂离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2018年6月增加了1亿元募资金额,但一年后又终止了,募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充裕为何还要募资? 除了频繁变更募投项目外,维科还将能延期的项目都进行了延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芯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19年10月延长至2020年12月;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也由2018年10月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50.40%;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为71%,累计产能利用率37.51%,累计亏损7229.62万元。 维科技术坦承,前次募投项目未达到预期,“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仍处于运行调试阶段;“聚合物锂电池产线技术升级项目”系对维科电池现有厂房、机器设备进行全自动升级改造,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但其实现的效益难以与维科电池实现的效益独立核算;“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较少,但间接增强了公司竞争力,无法核算项目产生的效益。 但令人疑惑的是,在3年前募投的项目非变即缓的情况下,维科技术又计划定增募资扩建远未实现预期收益的项目。 4月28日,维科技术公告称,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6亿股募资7亿元。其中,5.3亿元计划用于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智能化工厂扩产项目;1.7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拟认购发行总数的20%且不高于30%。 值得一提的是,年产6000万支聚合物锂电池扩产项目是2017年“年产3800万只聚合物锂电池建设项目”的延续。 维科技术称,此次非公开发行“圈钱”的目的:一是抓住市场机遇,充分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和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二是增强资本实力,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不过,公开资料显示,因电池A品率较低,维科技术子公司维科电池的部分产品曾遭客户退货,随后经双方协商,对原销售价格进行了降价调整。这导致收益比预期减少2300万元。 而且,维科技术的营运资金也并非十分紧张。多则数亿元,少则数千万元,2017年11月至今,维科技术频繁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据统计,自2017年10月末以来,维科技术发布有关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达36次,而2017年之前仅有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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