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科娜 11月16日起,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正式开展“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以下简称“商贷委提业务”),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纳入逐月划转范围。 消息一出,多个公积金办事窗口迎来大批前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的市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就此表示,这项业务推出后会一直开展下去,市民不用着急赶着去办。并且,办理好后第一笔划转的资金,都是到次月20日前才会打入按揭账户。即无论11月17日还是11月30日办理,打款时间都要到12月20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议大家,去办理之前,先通过电脑或手机查看14个办理网点实时排队情况,以免耽误时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了解答。 1、什么是商贷委提业务? 答:商贷委提业务是指取得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与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后,在贷款结清前的每个月,委托中心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月已归还贷款本息额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指定银行卡内。 2、办理商贷委提业务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商贷委提业务的办理条件: (1)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且贷款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邮储银行、鄞州银行; (2)签约时无逾期贷款发生; (3)签约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需要强调的是,公积金“商贷委提业务“的办理条件,上述3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3、全市缴存职工都能办理商贷委提业务吗? 答:商贷委提业务由市本级(缴存地为海曙、江北、鄞州)率先推出,各分中心(缴存地为余姚、慈溪、宁海、象山、镇海、北仑、奉化)视各地情况适时推出。 因此,目前只有在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共同提取人可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暂不支持分中心的缴存职工签约。如果借款人缴存在分中心的,在市本级缴存的共同提取人也不能签约。 4、办理商贷委提业务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还贷卡,到中心办事大厅或延伸网点面签委托书。 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则无需提供)。 5、大市内已经办理公积金委提业务,另外还有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该笔贷款还能签约吗? 答:缴存职工如有多笔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办理委托提取。因此,职工只有在公积金委提业务解除后,方可申请商贷委提签约。 6、商贷委提签约后,一般在每月几号前进行打款? 答:中心一般在每月20号前,将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含住房公积金按月补贴)账户余额中,不大于上期已归还的贷款本息额,直接划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卡内。 提醒市民:请自行关注还款卡余额,确保还款日卡内有足够金额用于还款,避免出现逾期! 7、贷款提前全部结清后,商贷委提业务是否自动终止? 答:贷款结清当月,商贷委提业务不会自动终止,次月中心仍会根据上月的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之后委托书的效力自动终止。 8、已办理商贷委提业务,近期想另买一套住房,且要申请组合贷款,要不要办理相关手续?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如职工近期计划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及时到中心办理商贷委提终止业务。 特别是在贷款结清后,应当月办理终止手续,避免次月中心根据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从而影响贷款额度的计算。 9、我公积金交在市三区之外的分中心,能办理“商贷委提”业务吗? 答:商贷委提业务由市本级(缴存地为海曙、江北、鄞州)率先推出,各分中心(缴存地为余姚、慈溪、宁海、象山、镇海、北仑、奉化)视各地情况适时推出。 因此,目前只有在市本级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及其共同提取人,才可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暂不支持分中心的缴存职工签约。 另外,如果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在分中心,作为共同提取人的配偶即便公积金缴存在市本级,也不能签约。 10、商贷委提业务是不是可以让配偶、父母、子女代办? 答:不能代办。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时,需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还贷卡,到各办理网点面签委托书。 另外,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办理委托提取业务的,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证明材料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则无需提供)。 11、借款人是父亲,父亲现在已经退休了,公积金也已经销户提取掉了,子女可以办理商贷委提业务吗? 答:借款人办理商贷委提业务后,才可以办理配偶、父母、子女的商贷委提业务。如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了,配偶、父母、子女无法办理这项业务。 12、家里有一套组合贷款的房子已经办理委提业务,月供3000元左右。我的公积金每月缴5000多元,账户还有余额。今年又通过商贷买了套住房、月供7000元左右,这套商贷住房还能签约吗? 答:职工名下如果有多笔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商贷)的,在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办理委托提取。根据上述情况,建议您把组合贷款的委提业务停掉,然后办理商贷委提业务。 13、商贷委提业务办理后,如果贷款结清、想另外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答:贷款结清当月,商贷委提业务不会自动终止,次月中心仍会根据上月的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之后委托书的效力自动终止。 根据当前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因此在贷款结清后,您应在当月办理商贷委提终止手续,避免次月中心根据结清金额进行划款,从而影响贷款额度的计算。 14、我家有套住房是公积金贷款,我爱人是借款人,并且已经办理了逐月划转业务。现在新买了一套住房,纯商贷,我是借款人,我能办商贷委提吗? 答:如果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您配偶,且您未作为共同还款人办理公积金委提业务的,可以申请办理商贷委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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