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深交所关注的要点 深交所: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的原因。 康强电子:截至3月22日,公司虽然已经启动了换届选举工作,但并未能就新一届的董事及监事候选人形成可以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人选,尚未完成公司内部流程。具体而言,一、公司提名委员会截止目前尚未就候选人提交董事会讨论之事宜作出决议;二、公司第一大股东普利赛思向公司董事会发出的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提议,随后,普利赛思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撤回提议召开前述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通知,因此该次股东大会取消。 公司第一大股东普利赛思的控股股东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正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普利赛思的重大事项由其控股股东银亿股份及银亿股份资产管理人共管确定。 3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嘉兴梓禾瑾芯发来的函,其对普利赛思推荐康强电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事项提出质疑。同日,公司董事会向普利赛思、银亿股份、银亿股份破产管理人发出《关于要求对董事会提案进行合法性核查的函》。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任何一方就该事项发出的说明。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向全体董事发出延期召开原拟于3月11日召开审议换届相关事项的董事会的意见书。董事郑康定先生、独立董事袁桐女士、独立董事彭诚信先生、独立董事包新民先生签署同意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书。因此,前述董事会未予召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未能完成换届选举候选人推荐;目前相关方对于本公司董事和监事换届的提名工作存在不同意见并有待确认及澄清,公司符合条件的股东亦未就换届选举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未通过监事选举的议案。因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目前尚未能完成换届。 深交所:股东行使其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名董事、监事等)是否存在障碍? 康强电子:公司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证股东的权利行使。公司收到与股东提名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相关的第三方权利主张时,出于谨慎和为保障股东权利之考量,及时向股东及相关方发出书面通知和询问。因此,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了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谨慎进行公司治理的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公司已经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公司股东的相关权利行使,股东行使股东权利在本公司层面不存在任何障碍。 深交所:监事邹朝辉未出席监事会议的原因,监事钱秀珠对《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投弃权票的具体原因。 康强电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周国华先生、监事邹朝辉先生、监事钱 秀珠女士组成。依据《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明确规定: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3月11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周国华先生召集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2人。监事邹朝辉未出席本次会议,其表示未收到本次监事会的书面会议通知,在本次监事会召开当日也未有人通知其参会。 而监事钱秀珠投弃权票的原因是,其对于议案提名的候选人是否具有监事资格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尚无法给出确切意见。 深交所:延期换届对康强电子经营运作、公司治理等有何影响?换届工作的后续安排如何?公司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康强电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任期届满未完成改选之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全体成员及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仍继续履行自己的职责,以保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以及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认和落实股东的有效提名工作后,公司将尽快完成换届工作。 经自查,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延期换届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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