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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合影 汪昊石 摄 |
商业秘密保护难点在哪?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和反不正当竞争局成立于2019年10月,是商业秘密行政执法的主要部门。据该局副局长王建武介绍,由于商业秘密的复杂性,总体上,宁波最终成功处罚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并不多,尤其是技术秘密方面。 在“十三五”期间,宁波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共立案查处31起,案结25起,罚没款为165万余元。在25起案结案件中,侵犯经营信息的案件包括侵犯客户名单、销售渠道、财务信息等有17件,占比近70%;侵犯技术信息案件有5件,同时侵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案件有3件。 同期,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理商业秘密侵权案件104起,宁波接近全省数量的四分之一。从2020年数据来看,宁波共成功查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5起,罚没款100余万元。“这两项数据都在省内数一数二。”王建武说。 而刑事方面,薛胜利说,他在研究了去年宁波中院和浙江省高院所有已经公开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后,发现当前宁波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有四个特点:第一,总体数量非常少,比如去年判决公开的案件只有15起;第二,侵犯技术信息的判决支持比例高于侵犯经营信息,说明侵犯经营信息案件的取证难度远大于侵犯技术信息案件;第三,赔偿金额普遍较低,宁波中院只有一个案子判了约380万元,其他案子均低于50万元;第四,对企业的保密措施的标准和要求非常高,这也是大部分案子败诉的原因。 对于第四个特征,陈金林称,目前,商业秘密保护普遍存在的难点主要有二,都和企业或权利人有关。一是,权利人本身说不清楚自己的权利是什么,也就是不明确自己的密点是什么,缺乏知识管理;二是,权利人缺乏权利意识,企业所有人自身缺乏要把密点作为知识产权来保护的意识,没有清晰划定权利界限并做出标识,造成员工意识模糊。 “商业秘密保护是企业一把手工程。”到场嘉宾对此普遍认可,并“需要企业所有人首先树立保护意识”。 但陈金林也提出,企业要谨慎思考怎样把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劳动者本人的知识技能及人脉进行切分的问题,预防过度保护。过度保护往往会带来两个方面弊端:一方面,劳动者可能在职时选择不把自己知道或者新发现的知识告诉企业,而是跳槽单干;另一方面,拥有某种技能的劳动者可能在一个企业怀才不遇,离职后却也不敢去新的企业,造成人才的沉默成本增加。两者最终带来的还是对企业发展的阻碍。 “因此,我认为,商业秘密应该要严格按照法律来保护。”陈金林强调。 此外,江伟峰还提到了商业秘密保护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他说,当前企业里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多由知识产权工程师或者法务部来承担,像做知识产权保护整体设计的专业人才在宁波甚至在国内依旧稀缺,这也让企业感到有心无力。 商业秘密保护怎么做? 从音王的案子可以看出,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无论司法、公安还是行政,取证和发现的过程都十分困难。那么,未来,宁波企业和相关部门保护商业秘密的道路要怎么走?这是大家共同关心但也尚需探讨的问题。 企业方面,除了已经提到的若干需要改进和关注的问题,薛胜利称:“法律保护是一个底线,是一个托底的规则,它防的是人性恶的一面。但我觉得企业还要结合一些正向的文化建设、薪酬激励、股权激励等措施,去激发人性的积极面,把‘托底’和‘拔高’结合起来。” 而相关部门方面,王建武介绍,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业秘密维权示范点的创建,2017年推动了标准化建设,2018年启动了为期三年的十区百县千企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建设工程。到2020年底,全省已经有1000多个示范基地,还出台了全国首个商业秘密保护规范,这一系列省级举措都促进了市级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推进。 去年12月,我市已成功在省内创建了3个商业秘密示范保护区,包括宁波模具产业园、宁波软件园、江北工业区。另有16家企业成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两者数量去年都居全省第一。 今年,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管理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还将有四大动作:一是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主导力度,探索设立商品保护工作专项资金;二是继续把前端守牢,补上企业意识和防范短板;三是将会同经信和金融等监管部门积极创新一个抓手,可能依托保险公司,借鉴商标保险的思路,推出针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商业保险。 宁波市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吴伟强指出:“现在商业秘密或者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还是主要依靠市场监管部门,未来需要经信、金融、财政等各方面联合发力,构建一个顶层设计的政策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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