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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5月0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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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企业如何给商业秘密加上“金钟罩”

    见习记者 徐露清

    今年初,有两件事关宁波企业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备受关注。一件是宁波音王集团作为原告,案件系宁波中院首例一审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最终以音王胜诉告终;另一件是宁波王龙集团作为被告,最终以王龙败诉告终。

    两个案件让宁波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状况再次进入公众视野。宁波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如何?存在什么问题?未来应如何提升?4月30日的12A茶座上,东南商报执行总编殷浩抛出了这些问题。

    什么是商业秘密?

    要讨论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商业秘密。

    浙江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金林说,“商业秘密”的概念产生于利益的切分,包括雇主和雇员间的利益、商务交往间的利益、竞争对手间的利益三个层面。其法律定义从1993年在国内首次出现以来被不断扩充和完善。当前最新的定义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人们相对更熟知、界定相对更清晰的专利、著作、商标只是知识产权这座冰山浮出水面的一小部分,商业秘密才是水面下更大的底座。专利、著作、商标在没有公开化之前,如果有价值并被采取保密措施,都有可能成为商业秘密。”陈金林说。

    而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陈金林认为现在有四层“保护罩”。其中,最严的是刑事保护,即如果触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将面临刑事处罚;最宽的是竞业限制,即雇主和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后,雇员即使不侵犯商业秘密,也不能从事限制内的同行业;而这两层保护中间,还隔着行政保护和民事保护。

    宁波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薛胜利介绍,当前,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救济主要有五个途径:一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二是向公安机关提起刑事控告;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四是申请劳动仲裁;五是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商业秘密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当然,救济之前最主要的是固定证据、途径正确,这就又回到预防的问题上来,就是企业到底有没有固定密点、有没有采取保护措施。”薛胜利说,“如果亡羊补牢的话,一般刑事途径是最强的,一方面公安的取证手段、鉴定力度要比民事强得多;另一方面如果刑事认定有罪,民事就轻松得多。”

    那么,在事前预防方面,宁波企业都有哪些措施?

    “说实话,做法都比较基础。”宁波音王集团投资法务部经理江伟峰说,此次音王被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能胜诉,多亏了公司事前的三重保护措施。第一,是音王和研发人员都严格签订了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第二,是在研发场所都布局了较为完善的监控系统;第三,是对研发人员电脑做了断网处理。这些帮助音王保留了较为完整的证据链。

    乐歌股份法务经理刘春波、宁波水表集团高级工程师杨进意纷纷表示,当前,乐歌股份、宁波水表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也和音王集团大同小异,除了上述这些硬性手段,更多的还是集中于对员工保密意识的培训和宣导。

    到场的企业代表普遍表示,目前,除了这些基础做法,企业确实也苦于找不到更有效的从前端控制泄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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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