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史旻 王婧 核心提示 一直以来,A股市场对集体诉讼机制呼声不断,新《证券法》实施让具有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终于浮出水面。 4月16日,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接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对康美药业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这是我国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投资者关系是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记者梳理宁波上市公司公告发现,截至5月12日,今年以来,已有多家宁波上市公司收到来自交易所的问询,内容涉及交易异动、增发发行、收购兼并、业绩预告等多方面。这个数据折射出宁波上市公司在信批方面有待规范化的现状,更显示了监管部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有甬企遭股民起诉 年9月30日止)》存在重大遗漏。 针对宁波东力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年富供应链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宁波东力2020年7月1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证监会对李文国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徐梓栋等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张志旺律师表示,我国针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目前有三种诉讼模式:一是共同诉讼模式,即单独立案或共同立案+分批合并审理,这是目前常见的模式。比如*ST银亿、香溢融通、宁波东力虚假陈述案;二是示范性诉讼模式,即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对延迟审理的平行案件产生拘束力,再对后续同类案件进行调解;三是集体诉讼模式。 “股民维权的关键是要注意两个日期,即虚假陈述实施日和虚假陈述揭露日,在此期间,因股票交易而遭受的损失,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维权胜算更大。”张志旺律师称。 证监会宁波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导致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严重失实,被宁波局依据2005年《证券法》采取顶格60万元行政处罚。 根据证监会处罚查明的事实,某律师认为,香溢融通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2016年3月10日,揭露日为2019年1月12日。 一位股民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买入香溢融通863100股,期间卖出743100股,2019年1月11日收盘后仍持有120000股。据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张志旺律师计算,该股民投资损失达60多万元。 上述投资者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20年法院对原被告的证据进行了质证,但目前尚没作出判决。 宁波东力也与财务造假有关。公开信息显示,宁波东力在与年富供应链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应收款项以及隐瞒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14年1月1日至2016 随着股民维权意识增强,记者发现,以往居于弱势的股民,开始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近期,有投资者对*ST银亿、香溢融通、宁波东力提起索赔诉讼,其中针对*ST银亿、香溢融通的诉讼已经开过庭(香溢融通是证据交换),但均未作出判决。而宁波东力则尚未开庭。 2019年4月30日,银亿股份发布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而同年9月16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银亿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0年1月13日,银亿股份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8年,银亿股份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位宁波投资者在2017年3月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银亿股票,且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后仍持有85000股,根据律师计算损失接近50万元。该投资者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已开庭审理,但目前尚没作出判决。 无独有偶,2019年1月12日,香溢融通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年6月5日晚,香溢融通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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