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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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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确: 对这些地区 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核心提示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1年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提出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

    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级相关试点时予以倾斜支持,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

    对推进数字化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用于统筹推进数字化改革。

    对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在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奖补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对推进“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开发区(园区)提升发展、国家和省级“一带一路”发展平台建设、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申报,优先支持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外贸新业态及数字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试点探索;对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推荐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项目库、国家重大外资专班项目,优先纳入省级“一带一路”项目库、重大外资项目计划。

    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主动、成效较好的设区市,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和省级相关试点示范,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重大结构调整、低碳高效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大产业项目。

    对加快发展海洋经济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在安排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

    对全面推进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

    对推动山区跨越式发展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

    对实施低收入农户基本同步现代化行动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省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其在农业农村改革试点等方面先行先试。

    对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在深化数字经济系统建设试点应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国家试点示范项目、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

    对推动工业稳增长和技术改造,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单项冠军”企业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智能化技术改造、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和产业重大项目落地,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等试点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对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在安排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

    对打造三大科创高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增加20%“尖兵”“领雁”等攻关计划申报限额数,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开展先行试点,优先支持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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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