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雷君 核心提示 9月27日晚,公牛集团公告称,9月27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被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公司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牛集团回应称,相关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不断强化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守法合规经营,实现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持续的价值回报。 今年5月,公牛集团曾公告称,公司5月11日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文件,因涉嫌垄断被立案调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自2014年至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公牛集团在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和用电延伸性产品销售渠道与交易相对人(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和限定价格的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牛集团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并授权经销商在线上平台开店销售;当事人的经销商3000家左右,均为一级经销商。线下渠道主要是五金渠道和装饰渠道,线上渠道包含京东、天猫等平台。 2014年至2020年间,公牛集团制定含有固定产品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内容的《市场运营规范》《经销商管理规则》《线上市场管理规范》《承诺书》等文件,并通过发布价格政策、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承诺书等方式,实现对产品价格的管控。 鉴于公牛集团产品的市场优势地位,经销商对其重点产品具有一定依赖性。公牛集团固定和限定价格的行为,排除、限制了相关产品在经销商之间的竞争和在零售终端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公牛集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规定,构成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鉴于公牛集团在接受调查时能积极配合,深刻认识垄断行为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公牛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98.27亿元3%的罚款,计2.9481亿元。 公牛集团公告称,上述处罚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2.74%(2020年公牛集团净利润23.13亿元)。本次处罚预计会减少公司2021年利润2.9481亿元。 反垄断专家、清华大学国家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刘旭认为,关于这次公牛集团的处罚,一来力度很小,没有没收违法所得;二来仅针对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行为,没有适用《反垄断法》第十四条兜底条款查处其他纵向限制竞争行为,例如销售地域限制、排他合作等。 刘旭称,此前的反垄断处罚更多集中于互联网领域,以阿里被罚182亿元为代表的,包括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社区团购等皆在此前受到过反垄断处罚。事实上,违反《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限制最低转售价格行为一直在查,每年都有。例如,此前公开的扬子江药业案,汽车行业也比较多见。 相关链接 创立于1995年的公牛集团,是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主营民用电工产品,主要产品包括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LED照明、数码配件等电源连接、用电延伸性产品。2018年11月,公牛集团转换器产品(移动插座)被工信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确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公牛集团在全国拥有75万多家五金渠道售点、12万多家专业建材及灯饰渠道售点、25万多家数码配件渠道售点,同时入驻天猫、淘宝、京东、唯品会、拼多多等电商平台。2019年、2020年,公牛集团转换器、墙壁开关插座产品在天猫市场线上销售排名均为第一,转换器产品天猫市场占有率分别达65.27%、62.4%,墙壁开关插座产品天猫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8.06%、30.7%。 去年2月6日,公牛集团在A股上市,仅仅9个交易日后,公牛集团市值就从500亿元左右一举超过千亿元,市值最高时超过1500亿元。目前公牛集团市值近千亿元。 公牛集团是典型家族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浙江富豪阮立平、阮学平兄弟。根据《2020年胡润全球富豪榜》,公牛集团创始人阮立平的财富值达70亿美元(约合490亿元)。 今年上半年,公牛集团实现营收58.20亿元,同比增长41.65%;实现归母净利润14.21亿元,同比增长76.85%;综合毛利率37.48%,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销售净利率24.42%,同比提升4.86个百分点。 今年上半年,公牛集团电连接收入29.9亿元,同比增32%;智能电工照明业务收入26.4亿元,同比增61%。其中,墙壁开关、LED照明、其他产品同比增速分别为62%、37%、106%。数码配件收入1.74亿元,同比减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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