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地块的征收范围及红线图分别如图
新型研究型大学地块Ⅰ:东至渔基路、南至甬江、西至清排大河、北至宁镇路,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新型研究型大学地块Ⅱ:东至高架铁路、南至甬江、西至渔基路、北至轻轨停车场,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
新型研究型大学地块Ⅳ:东至清排河,南至甬江,西至宁波大学校区,北至河道。该地块内,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新型研究型大学地块Ⅲ:东至农宅、南至星艺幼儿园、西至渔基路、北至万里学院公寓,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0.5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