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场公司被评为“2010年度海曙区消费维权先进单位”,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是日前在由市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的“2010年度海曙区消费维权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授予的嘉奖。广场公司同时还获得“2010年度海曙区落实消保委首项职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李欣霏文/郑林玲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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