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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3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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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被收“餐位费” 投诉不成反被骂

餐馆负责人表示愿意向顾客道歉

    􀴁见习记者 刘新

    本报讯 近日,市民唐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在银泰城四楼一家餐馆就餐时,被强制收取餐位费,向餐馆投诉后,还遭到餐馆工作人员的辱骂。

    3月9日,唐女士和朋友在银泰城四楼一家餐馆就餐,一共点了3个菜,实际消费94元。可在结账时,消费单上显示的是100元。唐女士觉得金额有出入,就把消费单拿过来核对,发现除所点菜品外,还多了6元餐位费。

    “第一次听说餐位费,来的时候服务员也没说,菜单上也没有写。”唐女士认为餐馆未提前告知有关事项,而在餐后强制收取,不应该。

    面对唐女士的质疑,餐馆人员拿出菜单,指着上面一行字——“米饭3元管饱,饮料、水果免费。”说这就是餐位费。唐女士表示,她们没有吃米饭,也没有点饮料和水果,唐女士拒绝为餐位费买单,却引来了工作人员的辱骂。最后,唐女士只好付了餐位费。

    记者来到唐女士当日就餐的餐馆,找到餐馆负责人了解情况。对于员工辱骂顾客的行为,该负责人表示愿意向唐女士道歉。记者在菜单上看到,菜单顶部确标有“米饭3元管饱,水果、饮料免费”的字样,但是字稍小。

    “服务人员确信那天她点了米饭,所以结账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消费金额收取餐费的。因为当时发生了争吵,双方情绪都有些失控,员工说了两句不好听的话,我已经批评教育了员工,并愿意向顾客道歉。”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就此事致电区消保委,消保委秘书长王剑国告诉记者,消费者到餐馆就餐,餐馆理所应当为消费者提供餐位、餐具等,不能以此名义对消费者收取所谓的餐位费,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有理由拒绝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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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