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凯 通讯员 周小幸 魏莹 本报讯 西坞街道桑园村桑园河右岸,一沿河住户为拓展生活空间,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住房后面搭建围墙和简易棚屋,涉及侵占水域面积200余平方米。2月21日下午,区水政监察大队联合西坞街道办事处、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将该涉水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向围观群众宣传有关水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提醒大家爱水护水,不要肆意侵占河道。 近年来,区水利局坚决对涉水违建说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坚持依法治水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普法与执法并重,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 去年水蜜桃文化节期间,溪口镇新建村村委会为吸引游客,未经任何部门许可,采用集装箱组装的方式,擅自在周坑岙水库大坝坝顶组建占地60平方米的集装箱房屋。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大坝安全产生影响。 当年9月4日,区水政监察大队监督新建村村委会将该集装箱房屋进行拆除,执法人员趁机对村干部和施工队宣讲有关法律法规,在场围观群众深受教育。 莼湖镇陈三村一村民为连通河道东西两处房屋,未经审批擅自在河道上私建水泥盖板桥梁。去年5月26日,区水政监察大队依法对其发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改正,同时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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