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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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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独生子女证就可领6000多元钱?假的!

目前针对独生子女父母有两项补助政策

    􀴁记者 袁伟鑫

    本报讯 昨天,市民邬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她看到微信公众号“宁波早八点”发布的一篇文章,说有独生子女证的市民可以领取4笔共计6000元钱,想知道是不是真的。

    邬女士告诉记者,文章说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开始至子女18周岁,父母每人每月可以从各自的单位领取5元奖励费,一共2160元。独生子女父母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的,每人可一次性领取2000元退休补助费。

    记者联系了区卫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竺季涛表示近期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并没有发生变化,这类信息都是假的。

    竺季涛介绍,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补助政策有两项。根据2016年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2016年1月1日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本人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14周岁止,领取每年不低于10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该政策从2004年开始实行。另外,属于本区户籍人口,年满60周岁(含),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无子女的市民,由本人申请去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办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奖励扶助政策,年底一次性发放。但是,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国企、央企正式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人员和未婚单身收养的,以及受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人员不属于奖扶对象。

    记者从多个社区了解到,最近到社区咨询独生子女相关政策的市民比较多,大多是从网上看到消息了,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的消息。

    目前,“宁波早八点”的这篇文章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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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