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A5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3月28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史上最严交通整治

“一创一治”进行时:坚决对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记者 李鑫星 

    通讯员 应伟健 顾大明 陈凯

    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整治行动。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全警发力,以最大决心、最严执法、最强声势抓好推进落实。区公安分局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三乱两驾一牌证”(乱行车、乱停车、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工程车违法、‘三小车’违法)交通违法行为。

    3月1日起,区公安分局将组织开展3轮12个波次行动,同时,确定每周四为集中统一行动日。3月1日-20日为第一波次,重点查处“乱行车”,3月9日、3月16日,区公安分局已在市区部分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三车违法2600起,其中扣车243起,行政拘留15人。3月21日-4月10日为第二波次,重点查处“乱停车”。3月21日,在全区范围内严查乱停车。第三波次、第四波次查处“乱过路”、“酒驾、毒驾”“涉牌涉证”。截至3月19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7798起,其中现场查处乱过马路违法行为2621起,乱行车违法929起,乱停车728起;涉牌涉证 316起,“工程车”违法155起;酒驾毒驾53起,其中醉驾32起;现场抓获逃犯1名、毒驾失驾人员1名;现场查处三小车违法2600起,其中扣车243起,行政拘留15人,系列行动首战告捷。

    此次整治行动将成为“史上最严大整治”。交警部门劝导广大驾驶员,为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说不,不要违法上路!

    违法行为二:无牌无证

    驾驶二轮摩托车接孩子

    车牌竟是借来的

    违法行为一:酒驾毒驾

    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出事故

    酒精含量竟达480mg/100ml!

    违法行为三:“三小车”违法上路

    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

    被查获还拒绝配合

    时间:3月4日

    地点:城基路

    3月4日晚上9时30分左右,城基路上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追尾轿车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理。在现场,执勤民警一接近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史某,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气。民警怀疑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的嫌疑,在现场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竟达到480mg/100ml。随后,民警立即带该驾驶员前往医院抽血化验。史某表示,自己吃过晚饭出来,大概喝了半斤白酒加两瓶啤酒,然后接到外甥女的电话,让他去东门口带她一下。他就直接骑着电动三轮车去了东门口,行驶到城基路东门菜场附近时,因操作不当,追尾了一辆汽车。

    史某在医院抽血化验后,最终化验结果显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随后,民警将史某带往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民警的话: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次奉劝大家不要有侥幸心理。在这起案件中,史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且他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被明令禁止上路,他的行为属于违法上路,对自己和对他人都是非常危险的。根据相关条例,驾驶电动三(四)轮、二(三)轮摩托车载2人(驾乘3人)及以上且无证驾驶的一律依法拘留。史某被作出刑事拘留7天的处理。

    时间:3月16日

    地点:大成岗

    3月16日,“三车”整治的第二次统一专项行动日。上午10时左右,民警在大成路与南山路交叉口整治时发现一辆违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当时电动三轮车上装满的货物,并且车上还坐了一男一女两位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是一位女性。民警当即拦下了这辆违法上路的电动三轮车,并当场扣留了车辆和这名女性驾驶员,要求她前往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谁知当听闻女性驾驶员要被处理时,车上的两位老人非常激动,并在民警要求两人下车时拒绝配合。现场一度僵持,不管民警如何劝说,两位老人都不愿意下车。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时间久对于身体有影响,但车辆的违法行为必须整治。民警当即致电两位老人所在的村委会,随后,村干部赶到现场劝说。最后,两位老人跟随村干部一起返家,女子和车辆被带往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此时已是下午1时。

    民警的话:

    经过前一周的严查严处,“三车”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马路上行驶的无牌无证违法“三车”也减少了不少。但是,还是有人无视交规,冒险上路。交通法规里明确规定,无牌无证的电动三(四)轮车严禁上路。但是还是有部分人为贪图方面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在马路上行驶,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给发生交通事故埋下隐患。民警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要真正意识到三车违法行为的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对整治行动存有侥幸心理,向交通违法行为说“不”!

    时间:3月9日

    地点:中山岗

    3月9日下午,我区开展“治三车、消隐患、保安畅”专项整治行动,区公安分局安排警力在城区重要路段、路口检查来往车辆。下午3时20分左右,民警在中山路与南山路交叉口看到一名中年女性驾驶二轮摩托车准备从前方行驶过去。按照相关规定,二轮摩托车的车牌悬挂应为前部挂小牌,后部挂大牌,而这辆摩托车的车牌悬挂方式却恰恰相反,前后两个部位的车牌悬挂对调了。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了下来,查问这名女子。看到民警的查询,女子显得有些紧张。在再三查问下,女子将真实情况告知民警。该名女子有摩托车驾驶证,但是摩托车并没有上牌,属于无牌车。为了上路不被交警部门查处,她从朋友处借来了两块牌照,挂了上去。但因为本身并不了解牌照应如何悬挂,一下就被火眼金睛的民警发现。按照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该女子做出记12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当场扣证扣车,到交警大队作进一步的处理。

    民警的话:

    二(三)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持有合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合法有效机动车车号牌,这不仅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不管是“三车”整治,还是涉牌涉证都是“一创一治”行动中重要的一部分,希望广大驾驶员能够遵纪守法,平安上路。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