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华良 通讯员 丁峙峰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区农林局了解到,今年起我区对耕地保护实行专项补助,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每年补助60元/亩,用于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和管护等。 据悉,永久基本农田是指《奉化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是指《奉化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耕地。 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列入当年度区财政预算。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补偿对象为保护人,具体指拥有土地所有权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完善耕地保护设施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方案由各镇、街道提出,并报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核同意)。镇、街道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耕地面积进行汇总审核,并在镇、街道公示栏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以镇、街道为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耕地使用情况调查表报送区农林局进行核实。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日常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路、沟、渠等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桩等保护标志的管护维修、农村土地整治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支出。 我区对未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的保护人,致使耕地全年抛荒、改变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或遭到破坏的,除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取消或扣减承担保护责任的保护人当年的耕地保护补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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