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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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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27日发布实施意见,明确实现包括控告、检举、揭发在内的七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完善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努力让群众“不跑腿”、“零上门”。

    根据《关于推进全省检察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其诉讼权利受到侵害、申请立案监督、撤案监督、纠正漏捕、纠正违法等,可直接到控申接待窗口提出控告、检举、揭发,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及时答复。同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建设,加快实现律师直接到检察服务大厅当场阅卷。律师申请阅卷的,可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微信服务平台、12309电话等渠道预约,经协商确定阅卷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前往阅卷,检察人员一次性予以接待服务。

    此外,浙江检察机关还将实现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辩护律师约见承办检察官、未羁押简单案件当事人告知讯问力争、查询档案文书、下级院解决工作难题等事项的“最多跑一次”,并通过公布事项操作指南,努力减少当事人“跑空趟”和“往返跑”。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不定期开展暗访,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约谈,严重的予以问责。

    新华社杭州4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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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