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A2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7年05月16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货物未加捆扎 超载失去重心

一司机高速翻车追悔莫及

    􀴁记者 毛超峥 通讯员 吴涛

    本报讯 高速翻车,大多是由于操作不当或车辆撞击引起。日前,一位司机称在甬金高速正常行驶时,车子却侧翻了,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说起翻车过程,夏师傅还心有余悸。据他回忆,5月12日,他从金华拉了一车铝渣块送往宁波,行驶到沙溪收费站附近时,车身突然开始摇晃起来,虽然他握紧了方向盘,可车子却越来越不受控制,最终“轰”的一声翻了车,整车货物堆在了高速公路主车道上。

    赶到现场的高速交警单焕,在做好后方示警和现场处置后,凭着10多年处理事故的经验,推测出了翻车的原因。原来,夏师傅在装货时只是把货物往车上一堆,货物在行驶过程中滚动偏载,再加上他的轻型货车最大装载量为1.8吨,可实际载了3吨,由此造成车辆重心过高,在货物倾斜偏载以后车辆失控,酿成翻车事故。

    根据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的,给予记6分,罚款500-2000元的处罚。面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交警部门的处罚,夏师傅后悔莫及。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货车在上高速公路之前一定要确认捆扎牢固,避免飘散遗撒和给正常行驶带来影响,更不能超限超载运输货物。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