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凯 通讯员 应伟健 周洁洁 本报讯 近日,一居住在裘村镇曹村的柬埔寨人,因未按规定进行外国人居住登记,被裘村派出所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0元。 近日,柬埔寨人马某和丈夫来到裘村派出所询问儿子的户籍问题,民警在接待过程中,得知马某未按规定进行外国人居住登记。经询问,马某的丈夫是曹村人,马某是柬埔寨人,今年5月14日,她丈夫携她和儿子一起来到曹村居住。目前,马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被处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警方提醒:前来我区的外籍人士,在旅馆以外的住所居住或住宿的,需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留宿人,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否则将不能享受警方提供的签证到期提醒等便利服务,还将面临处罚。 据悉,受过此类处罚的外籍人士,今后在华申请签证和停留居留证件都会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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