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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7月1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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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爆料称养生馆非法行医且无卫生许可证

区卫生监督所:确实无证但未发现行医痕迹

    􀴁本报记者

    本报讯 7月14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市民王女士来电称,茗山路香山美邸小区附近的草本轩养生馆涉及非法行医,且该养生馆未办理卫生许可证。

    记者将情况反馈至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段凌云告诉记者,他们在7月13日就掌握了相关情况,并于当天上午组织卫生监督一科、二科相关工作人员赴养生馆进行实地检查。但在现场未发现有药品、器械使用痕迹,无法认定商家是否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同时,工作人员在检查店家相关证件时发现,该商家只取得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卫生许可证。除了缺乏卫生许可证外,工作人员发现该养生馆在6月26日已经变更法人,而营业执照却未及时更换。

    记者了解到,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7月14日,区卫生监督所已在该养生馆店门处张贴公告,并要求商家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前不得营业。

    据悉,全区实际开展美容服务的相关商家共有100余家,其中部分商家虽然打着“养生馆”名号,但实际服务内容与美容、美发相关。段凌云表示,相关商家的实际工作内容只要涉及美容等服务,就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资质。

    随后记者联系到草本轩养生馆的负责人屠女士,她告诉记者,这家养生馆是她从上一任法人手中转租而来,转让后由于协议还未正式确定,她便一直未去变更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也迟迟未去申请。据屠女士透露,目前养生馆处于歇业状态,等相关证件齐全后再行开张。

    区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前应确定商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区分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的服务项目。如果居民在消费中发现商家有违规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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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