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华良 通讯员 张展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区农机管理站了解到,我区农机户全部领到了首批拖拉机报废补偿资金,报废补偿资金共23.1万元,今年报废拖拉机50台。 我区有各类拖拉机2000余台,为有效提高能源利用率,今年,我区实施拖拉机报废补偿资金制度,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凡是在本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所有的拖拉机,并在本区农机主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参加过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按规定办理报废回收手续的,均可申请享受经济补偿。工矿企业、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养护用的拖拉机不属于申请享受补贴范围。 应当报废的拖拉机,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公告该拖拉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后,继续作业或上道路行驶的,应依法处理,不能列入经济补偿范围。凡申请报废补偿的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必须办理过注册登记,参加过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按规定办理报废回收手续。 锦屏街道农机户毛善权今年将一台中型拖拉机报废后,领到了4900元的拖拉机报废补偿资金与2500元的更新补贴资金。毛善权用领取的补偿金新买了一台中型拖拉机,可以享受国家购机补贴30%,使他喜上眉梢。 区农机管理站为防止报废农机再次流入市场,强化对农机回收解体企业的管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农机回收解体企业列入黑名单,取消农机报废回收资格。此外,区农机管理站将报废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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