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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8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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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悬挂堆放危险物品情况少见

一些老小区偶尔还有

    􀴁见习记者 王巧芳

    当你走在大街上,是否发现街道两旁的窗台外悬挂着危险物品,是否有过“天降”危险物的可怕经历?当你走在小区里,是否注意过楼道里堆放的杂物、废弃纸盒?昨天上午,记者走访多个小区,观察了街道两边的建筑物,发现大部分小区楼道已少有堆放杂物和阳台悬挂危险物的现象,但在一些老小区偶尔还可以见到。

    多数小区少见危险杂物

    昨天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阳光茗都,转了一圈后发现,小部分住户把晾衣杆安装在阳台内,大部分住户则在阳台外面安装了两根晾衣杆,晾晒着一些衣物。一些住户还非常细心地用大夹子把衣架固定住,以防被风吹落或砸到居民。小区居民楼的一楼设有比较智能的防盗门,在社区居民汪先生的带领下,记者察看了第五幢小区的楼道,发现楼道里面干净整洁,没有杂物的踪影。

    随后,记者来到长岭社区,这是一个开放式的老小区,没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处。窗台外面的铁架子已经生锈掉漆,记者看到几户家住三四楼的居民直接把绿色盆栽放在架子上,甚至有部分盆栽悬挂在半空中,或放在空调外机上。遇到恶劣的天气,一旦落下砸到路人,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楼道扶梯的油漆大部分已经脱落,水泥台阶部分有缺损。记者随机看了几幢楼的楼道,发现居民楼门口都没有堆放垃圾的情况,过道里也没有堆放杂物,仅一楼的右侧停放着几辆电动自行车。“楼道虽然看上去破旧,但是堆放垃圾、杂物的情况基本没有。”在长岭社区住了20多年的居民李女士说。

    上午10时左右,记者又走访了明化小区、锦山明珠等小区,楼道里均没有发现堆放杂物的现象,有部分居民把垃圾用袋子装起来放在门口一侧,等下楼时再顺手带下去。

    在东门路的街道两旁,记者看到每户阳台基本安装了防盗窗,悬挂着一些轻便的衣物、床单等,没有发现危险物品的影子。

    社区安全卫生需共同维护

    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店面街道两旁执法人员会定期进行巡逻,一旦发现悬挂、堆放危险物品会及时告知店主,主要以劝导的方式提醒店主。

    阳光茗都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居民整体素质都在提高,上半年没接到过楼道堆放垃圾的投诉。楼道是公共空间,占用楼道空间堆放杂物,会影响居民的进出通行和整体环境,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市民出行要注意周围事物,以免被落物砸伤。同时,市民要避免将盆栽、玻璃制品等危险物放在阳台外面,尤其是高楼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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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条例”解读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基本行为规范》第九条要求公民应当遵守公共秩序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实施下列不文明行为。其中第二项规定,不得在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外走廊等空间堆放、吊挂危害安全的物品。第三项规定,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掷危害安全的物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在建筑物的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外走廊等空间堆放或者吊挂危害安全物品的,由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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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