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许犇 通讯员 姜柯旭 本报讯 连日来,区运管所组织人员采用上门入户、电话咨询等方式,对我区汽车租赁经营行业进行全面调查排摸,掌握基本情况,健全相关资料,为实施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奠定基础。 记者了解到,在排摸的同时,该所对汽车租赁经营备案工作进行了强化宣传,引导督促辖区汽车租赁经营者按规定办理备案及变更登记,并按照“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办事指南,积极为企业备案和变更登记提供便利服务。 下步,该所还将进行不定期核查、抽查汽车租赁者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车况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车辆技术状况是否达到二级以上要求,备案车辆信息是否与实际相一致,10座以上车辆是否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等,建立健全汽车租赁经营者档案。发现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未如实履行备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运管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同时,对于租赁汽车变相从事道路运输违法经营活动的,运管部门也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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