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袁伟鑫 随着汽车的不断普及增多,停车难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违规停放在马路边、人行道、小区空地甚至消防通道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不但造成了秩序混乱,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日前,记者在我区主要道路以及部分小区里看到,违停现象依旧较为普遍,但消防通道停车现象有所减少。 人行道违停现象一直是比较普遍,虽然有关部门通过在适宜的人行道上划设停车位,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等行动,使得城区部分主干道路上违停现象减少很多,但由于严重短缺的停车位和不断攀升的汽车保有量这一根本矛盾没有缓解,在一些主次干道、小区周边等,依然能够看到不少车辆违规停放。 9月6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南山路、广平路、岳林路、中山路、桥西岸路等城区主要道路,发现个别路段依旧存在违停情况。在广平路的北段,由于周边餐饮店较多,路边车位基本上都停满了车,在一些餐馆门前,汽车直接开上了人行道,秩序较为混乱。在桥西岸路,记者看到,有关部门在人行道上根据道路条件划设了停车位,但有些只是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却被汽车占据。在中山路和银泰附近的公交站台旁,也停满了一串汽车,而这些区域都是没有划设停车位的。在岳林路上,有些车辆停在人行道上,甚至影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城区的部分小区。在上林华庭小区,尽管此时正好是上班时间,但小区地面的停车位基本都停满了车,在小区部分道路一侧也停着车辆,剩下的道路只能通行一辆小型汽车,显得比较拥挤,一旦发生火灾等危险情况,大型施救车辆将可能存在通行困难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在我区锦山明珠、阳光茗都、东郡尚都等小区都普遍存在。由于车辆的乱停,一些小区的绿化也遭到了破坏。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小区的消防通道大门处停车现象有所改善,很少有车辆违规停放。但在桥西岸路江滨小区,小区通道内违规停车现象突出,除了汽车违停外,还有不少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此外,记者在一些商场、银行网点处看到车辆违停现象也十分突出,如在桥东岸路和惠政路路口附近的一家银行门口,原本是广场却被当成了一个停车场,不少车辆横七竖八地停放着。 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景旺辉告诉记者,老小区、商业街、银行、饮食娱乐行业店等周边人行道是违停问题相对突出的区域。一些市民文明停车意识有待加强,地下车库不愿停,收费车位不想停,开到哪里停到哪里,特别是有些沿街的店主,把人行道视作为自家区域,长期违法停放,甚至还有一车占两位,停“霸王车”的现象。城区停车资源有限,停车难和乱停车问题如同一对孪生兄弟存在,在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 景旺辉表示,目前,通过加强对机动车主的宣传引导,依托路面巡查力量,劝阻人行道违停车辆驶离,同时采取发放《温馨提示》的方式,引导机动车主按照规定停放;加强对人行道违停的机动车辆实施抄告,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查处人行道的违法停车问题。另外,通过疏堵结合的方式,联合交警等部门,深挖人行道停车资源,设置公共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已施划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2100余个,其中今年新增100余个。 相关链接: “文明条例”解读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基本行为规范》第十一条“公民应遵守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不得实施不文明行为”对7类不得实施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列举。记者关注的“人行道和小区内车辆违规停车”的案例是第三款提到1类不文明行为。7类不得实施的不文明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擅自占用、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在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 (三)不在依法设置或者划定的车库、车位内有序停放车辆,阻碍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道路或者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口; (四)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信鸽等动物; (五)不按照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六)房屋装修产生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噪声、粉尘、臭气等环境污染; (七)其他违反社区公共文明行为规范的行为。 图为桥西岸路某小区汽车违停堵住了消防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