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巧芳 本报讯 无偿献血、器官捐献,不仅是人道主义精神的崇高体现,更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记者了解到,在奉化,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无偿献血、器官捐献的行列,践行着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精神。 9月17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加贝超市门口,献血车内划分了体检、初筛、采血3个功能区,五六名工作人员正忙碌着。“我早上吃了3个馒头,喝了1碗紫菜汤,昨晚也好好休息了。”第3次参加献血的市民周凯说。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周凯先在体检区快速地填写好表格,然后称体重、测血压、检查体格,再到初筛区接受血型及红霉素检测。15分钟后,他被告知可以献血。5分钟左右,300毫升的血量采集完毕。 “回去后要多喝水,晚上早点休息,今天避免剧烈运动。”工作人员耐心地对刚献完血的彭志嘱咐道。在奉务工10来年的重庆人彭志告诉记者,第一次献血时十分忐忑,体验过才知道流程简单,献血过程也没有不舒服的感受。在记者采访的1个半小时内,有3名市民完成采血。 记者从区献血办了解到,去年我区参与献血4531人次,共计采血量133.52万毫升。今年1月至8月,献血人数达3140人次,共计采血量92.71万毫升,与去年同期相比,采血量增加了5%左右。去年机采血小板超过600人次,今年截至目前已达550人次。 那么,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情况如何呢?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高雨峰告诉记者,去年我区造血干细胞采样登记96人,捐献1人;器官捐献登记25人。而今年截至目前,造血干细胞采样登记已68人,已捐献6人,器官登记15人。 “市民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无偿献血的人数不断增加,期待有更多适龄、健康的公民加入无偿献血的行列。”区献血办主任裘容杰说。 图为市民在采血车上献血 相关链接: “文明条例”解读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鼓励与支持”: 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或者遗体、人体组织、器官。 献血者、捐献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临床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人体组织和器官移植等方面有权依法获得优先或者优惠待遇;对表现突出的献血者和捐献者,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卫生主管部门和红十字会应当依法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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