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区检察院监所科 林杰荣 作为监所检察科的一名干警,我主要从事驻看守所检察的工作。记得第一次来到看守所,心中有种堵的感觉,第一次与在押人员谈话时,他眼神中尽是悔恨,谈话期间不止一次问我会判多少年,让人不禁心生同情。 但是,身为执法者,绝不可以让私情影响公正。巡查,与在押人员谈话一天都不能落下。看守所监管安全问题,在押人员的饮食问题,不敢有丝毫懈怠;保障监管场所安全运行,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不敢有任何偏废。我始终认为看守所与监狱一样,都是法律的最后底线,而保障法律底线绝不失防,正是我们驻所检察的职责所在,也是对我们的考验。 一位外来务工人员饶某某因为与别人发生口角,失手将汽油泼在了正在吸烟的受害人身上,导致受害人烧伤,饶某某被刑事拘留。但他始终认为自己只是无心之举,甚至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于是被关入看守所之后,竟一时想不开,在里面试图做出极端的自残自虐行为。我的同事通过日常视频监控第一时间发现了他的异状,并及时制止他的极端举动。之后的每一天,我和同事时刻关注他的在押情况。白天多次找他谈心,晚上回放监控视频,在聆听心事与疏导情绪方面方法尽出,无微不至地关心他的起居饮食,不厌其烦地向他解释法律规定,几乎陪着他度过了看守所里的日子。最终,饶某某走出了思想误区,放弃继续自残的过激行为,坦然接受了法院的裁判。 另一位在押人员武某,由于曾患过中耳炎,在看守所内旧病复发,但他却不相信所内狱医带他检查之后的诊断,认为他们不重视他的病情,只是随意检查敷衍了事。通过谈话以及查看病例,我知道武某心底无非充满了讳疾忌医和无法得到及时诊治的矛盾,且在押人员对民警难免会有一种先天的警惕和怀疑。于是,我们驻所检察人员当即联系看守所领导,将武某送到人民医院再一次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详细对他解释清楚。回所之后,我增加了与他日常谈话的次数,随时询问他的身体状况,并监督他按时吃药。不出一个月,武某的耳内异状尽数消失。恢复了身体健康的武某,不但对我们表示十分感谢,而且表示会更加配合办案人员,争取早日出所,重新回归社会。 每当这个时候,我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自豪感与成就感。虽然我并没有办什么大案要案,但是我为一名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做出了努力,也为法律的正义在检察中得到守护做出了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