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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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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 提升司法公信力

    􀴁记者 李鑫星 

    通讯员 陈群力

    案件从审判结束进入执行过程后,开展执行行为的就是执行法官,从查控财产到价格评估,从司法拍卖到书写分配报告,这些程序是否到位,执行法官的作风是否严谨是影响执行工作是否深入民心,让当事人理解和满意的重要条件。今年以来,区人民法院以“作风大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注重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司法作风,不断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破解执行难既要破解外部的执行难,也要整治内部的执行规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孙晶告诉记者。从规范文书材料的撰写到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再到执行过程中的异议处置,区人民法院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体制,创新改变,打造一支执行法官铁军队伍。

    在案款执行到位后,若有多名同一顺位债权人,案款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执行法官都会向当事人出具一份分配报告,报告内涉及到案款发放等内容。在以前,这份报告里的内容较为简单和笼统。为了让所有当事人更清楚了解案款发放、财产分配等具体情况,保证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的公平和合理,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分配报告制度,出台规定明确分配报告里必须要出现的几个元素,包括财产分配的依据、方法、标准等等,让报告更清楚、全面、公正。

    “执行法官开展执行行动时,必须由两名以上执行人员组成,这样既可以保障执行人员的安全,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同时,执行人员必须着制服,开法院车辆,在开展执行行动前向被执行人表明自己的身份。此外,必须全程使用4G执法记录仪,记录执行现场的相关情况。所有当事人会拿到一张廉政监督卡和反馈表,如当事人对于执行法官的行为有何异议,可向法院反馈,在执法接待大厅接待和处理相关事宜。”孙晶说道,“我们进一步规范执行法官的执行行为,一方面让工作更加完善,另一方面对自身也是一种监督。”

    监督还体现在分组工作上,为了保证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区人民法院将执行法官分配成查控组、实施组、拍卖组、信访接待组、异议组等5个小组,执行过程中5个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相互监督。避免了同一个执行法官参与多项执行程序的局面,保障了执行的公平公正。自小组成立以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信访接待量逐年减少,没有出现一起涉及到执行的廉政案件出现。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宣小虎说,规范执行行为,不仅让自己规范处事,自我约束,树立了司法公信力,另一方面对自己也是一种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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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