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毛淦颉 本报讯 在公共场所,公共厕所是不可忽视的存在,文明如厕也体现了市民的道德修养。同时,对于带宝宝出游的母亲,当哺乳或换尿布时,经常因为没有独立的母婴室而遇到尴尬。随着社会进步,公共厕所的覆盖面已经非常广,但独立的母婴室和儿童厕位还比较稀缺。 公共厕所覆盖面广 昨天,记者走访了奉化火车站、汽车站、金钟广场、奉化体育馆、岳林广场等一些大型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几乎所有的公共场所配备了公共厕所,并设置了路标指示,方便市民寻找。每个公共厕所配备有洗手台和镜子,按照厕所面积大小设立不同数量的隔间。有的公共厕所在入口处放了卫生纸、洗手液、烘干器等,便于市民使用。 而市民也很少有乱取乱用及乱丢垃圾的现象。每个公共厕所有专门的保洁员,保持厕所干净整洁,有的公共厕所内还有薰香。 母婴室和儿童厕位稀缺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目前我区公共场所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很少配备母婴室。同时,学龄前儿童集中活动场所也很少见到儿童厕位或亲子共用厕位。 记者在银泰城二楼找到了一间独立的母婴室。母婴室位于男女厕所之间,约5平方米,里面放置了洗手台、垃圾桶、儿童马桶和尿布台,但门外没有母婴室标志。在区妇幼保健院一楼,记者找到了一个哺乳区。这个哺乳区位于走廊上,用两块帘子遮盖,拉开便可进入,但帘子中间有缝隙,私密性不高。记者随后从区妇联了解到,目前我区很少有母婴室,即使有母婴室,利用率也不高。除这两个地方外,区行政服务中心也配备有母婴室。 银泰城总经理林雪娇表示,目前商城正在改造,届时将在三楼儿童区设立32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设置主题,配备基本设施,使母婴室真正投入使用,缓解其利用率低的问题。同时在公共厕所加入儿童主题,丰富色彩和功能,并设置儿童厕位和亲子共用厕位,健全功能。 相关链接: “文明条例”解读 《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鼓励与支持”: 第十七条 符合相关标准条件的机场、车站、码头、医疗机构、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女职工集中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独立的母婴室。 道路广场、交通设施、公园绿地、商业经营场所、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体育活动场所、医疗卫生机构、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并保持开放。妇幼保健医院、儿童乐园等学龄前儿童集中活动场所的公共厕所和其他有条件的公共厕所,应当设置方便儿童使用的厕位或者亲子共用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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