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双田制”的如何确权? 口粮田、责任田分配总体平衡的,群众都认可的,可以按原有承包关系确权登记。对土地面积差异较大的,可以根据当时处理政策和均衡原则,按二轮承包时所在村(组)农户承包平均水平和该承包大户当时参加土地承包家庭成员数核定的土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对超出的其余部分不予确权。对不予确权的土地,二轮承包期内,可由承包大户继续耕种。 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如何确权? 1.承包地全部被依法征收的,应依法注销登记;承包地部分被依法征收的,依法进行征收部分的变更登记。 2.承包地已签订征地协议的,且按照补偿协议补偿到位,可以暂缓确权登记。若这些农户中还有未被征用的承包地,则对未被征用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并在登记簿中对暂缓确权的地块和面积进行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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