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俞加北 本报讯 11月17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越舜在锦屏街道代表联络站开展主题接待活动,听取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对《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条例(草案)》在8月24日召开的宁波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今年年底前进行二审,明年将提交市人代会大会审议,有望成为我省首个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活动中,我区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结合自身工作,从法律、医疗、农村养老实际出发,针对部分条款的表述和内容,纷纷建言献策,并提交了书面修改建议。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后,宋越舜指出,基层人大代表和群众提出的建议契合当地实际,部分建议意见将在《条例(草案)》下一次修改完善中采用。就居家养老服务而言,社区与农村情况千差万别,甚至不同的社区之间、不同的村庄之间情况也不尽相同。制定出台《宁波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后,关键在于各地要因地制宜贯彻落实,制定一系列具体举措并实行,让老百姓真正享受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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