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凯 通讯员 胡旦 蒋云波 本报讯 厨房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家中被淹,又不接受调解方案。近日,该案通过司法途径,法院判决漏水居民的赔偿金额高于原调解金额。 2015年11月10日早上7点左右,章某家的厨房水管突然爆裂,至当天上午9点漏水已多达3吨,殃及楼下405室和305室,致使这两户居民家中的家具、电器、地板等被水浸泡。 章某和受损居民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采取了应急快速调解机制——调解员一方面安抚好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另一方面到现场调查、拍照、取证,最后约见三方当事人到调委会进行调解。405室居民提出要求赔偿2.35万元,305室居民要求赔偿1.25万元。调解员在咨询家装专业人员后,建议章某赔付两邻居合计2.5万元。405室和305室居民在调解员多次工作后表示同意。但遗憾的是,章某不同意调解方案,调解宣告失败。 405室和305室两居民起诉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在多方调查后,采纳了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金额进行诉前调解,章某仍不予接受。 最后,历时2年,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判决章某赔付两原告3.5万元,另外章某还需承担房屋损坏程度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章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告诉记者,很多时候,人民调解可以更快更省心更省钱地解决纠纷。正是因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努力,社区的邻里、赡养、债务等纠纷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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