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丽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紧扣平安奉化建设主题,创新“大调解”机制,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健全机制、强化保障等举措,多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为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截至10月底,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039起,调处调解案件6047起,调解成功率为99.25%,挽回经济损失6500余万元。其中,溪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健全组织网络 夯实“大调解”基础 面上铺开,构建全覆盖调解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人民调解组织“塔型”架构,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以全区“四个平台”建设为载体,主动借势借力,将11个镇(街道)400多个村(社区)划分为多个网格,镇(街道)调委会和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联合村(社区)平安巡防、综治管理等多方力量,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坚持将调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开始。 线上开花,延伸多领域调解触角。以纠纷调处专业化、精准化为导向,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先后在矛盾纠纷易发、频发的交通事故、医患关系、渔事海事、劳动争议等领域和行业,建成专业调委会19个。今年,针对物业合同纠纷数量大幅增加的实际,新建区物业矛盾纠纷调委会,专门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负责调处物业矛盾纠纷,有效弥补我区物业服务领域调解的空白。同时,主动前移调解窗口,直接进驻区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参与处置物业纠纷,有效减少群访群诉事件发生。目前,已成功调处矛盾纠纷65起,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5起。 点上出彩,创树特色化调解品牌。为充分发挥基层骨干、优秀人民调解员定纷止争作用,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水平,坚持典型引路,区司法局在总结“永定工作室”“华海工作室”成功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个人品牌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鼓励各镇(街道)至少创建1个镇(街道)级、1个村(社区)级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引导开展“地方特色调解”。截至目前,全区已创建镇(街道)级品牌调解工作室11个,村(社区)级品牌调解工作室9个。 加强联调对接 提升“大调解”实效 诉调对接提速度。今年来,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成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7名调解员,对物业、借贷、婚姻、交通事故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纠纷先行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再转入法院诉讼程序,通过调解、诉讼“无缝转换”,大幅提升纠纷处置成效,有效降低司法资源耗费。截至目前,涉诉调委会已成功化解矛盾纠纷240余起。 访调对接清积案。以资源共享、人员共享为依托,区司法局联合镇(街道)信访综治队伍、联村干部等力量,主动搭建信访调解对接平台,第一时间介入初信初访案件,分层、分级调处信访积案,并推行“圈地化解”,针对征地拆迁、土地权属、重大工伤事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就地组建联调小组当场进行处置,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化、恶性化。 警调对接控稳定。全面理顺警调衔接机制,在全区12个派出所进驻调解工作室,派驻专职调解员。建立律师联系联络公安派出所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引导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联合区公安分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鼓励当事人对调解解决的治安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截至目前,已有138起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坚持内外联动 强化“大调解”保障 激活社会力量。区司法局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探索实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为各镇(街道)调委会、村(社区)调委会配备1名专业的法律顾问,通过“一对一、点到点”服务,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建立“所+所”服务模式,由1家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1个司法所,主动参与法律事务咨询、涉访涉诉化解等工作。 培优调解队伍。以全省首个县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为依托,坚持集中培训“两轮驱动”,一方面,引入金牌调解员、高校教师、法官、律师等力量,开展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通过“填鸭式”集中讲学,提升调解员实务操作能力。另一方面,组织部分调解员主动“走出去”学习,先后赴浙江警官学院、浙江师范大学开展理论学习,提高调解员综合素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分级培训制度,各镇(街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域内调解员集中轮训。今年以来,已开展各类培训27次,培训人数达759人次。 夯实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机制,落实财政预算资金予以专项保障。出台《奉化区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实施细则》,通过考核评价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谁设立、谁保障”经费保障原则,引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和保障。健全人民调解工作考核机制,每年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以考核激励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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