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敬小学408班小记者 缪家恒 丰子楷老爷爷笔下的白鹅很高傲,老舍笔下的猫淘气可爱,性格很古怪,叶·索夫笔下的白公鹅有海军上将的派头,可我更喜欢我笔下的大黄狗。 我家有只大黄狗,它身上披着金黄色的毛,亮得搽过油似的;圆圆的,漆黑光亮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嘴巴短短的,还有一对很灵的耳朵。如果身旁有一点响动,它的耳朵会立刻竖起来,黄色的爪子像小梅花,尾巴整天悠闲地晃来晃去,样子非常讨人喜欢,我给它取名叫“金狮”。 金狮非常喜欢啃骨头,有一次,我把一根骨头扔给它,金狮飞快地跑过去,成功接过了骨头,它先吃骨头上的肉,再用锋利的牙齿咬碎骨头,接着把骨头吃进去,吃完后它跑过来抱住我的小腿,好像在说:“小主人,肉骨头太好吃了,能不能再给我一根肉骨头吃?”我看着它心软了,就再扔一根肉骨头给它,它接住后,又津津有味地吃起来。 金狮不仅很喜欢吃肉骨头,它还很聪明呢!有一次,我牵着金狮出去玩,金狮看见一个偷偷摸摸的人,就冲上前去追那个人,金狮边追边撒尿,我想:金狮也真是的,追人就追人,撒尿就撒尿,为什么要一起做呢?一会之间跑了个无影无踪。可我又想,金狮走远了会不会找不到家呢?我就走回了家,到家后,我发现金狮已经在家里了,我不解地想,狗怎么找到家的?后来,我查找资料,才知道狗撒尿是因为给找家做个标记,方便回家。原来是这样,我想这狗好聪明啊! 狗,是一种忠诚的动物,不会因哪家富有就跑到富有人家去,狗听从主人的命令,大家来说说看,狗能不让人喜欢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