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许犇 通讯员 关春然 孙幸尔 本报讯 日前,区市场监管局锦屏所召集辖区全体会议营销经营者,召开规范会议营销推进会,通过培训授课、签承诺书等形式,推广“两备案”“三公示”制度,规范会销企业的经营行为,并要求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给会议营销上了一道 “紧箍咒”。 “经常有会议营销商家打着亲情服务的牌子,向老年人推销各种保健产品,声称能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顽疾,把价格标得天高,买了之后还不给退货。”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我区在会议营销经营者中推广“两备案”“三公示”制度,要求经营者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在不影响产品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给予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后悔权。 所谓“两备案”“三公示”即:会议营销经营者在活动举办前3日必须将《会议营销规范经营承诺书》和《会议销营事前备案表》到监管机关事前备案;在会销场所醒目处,将会议营销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会议营销规范经营承诺书》、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亮相公示,并标明本产品不能够代替药品。 据悉,该局执法人员将通过定期巡查和错时突击检查,加强对会议营销行为的事中监管;采取随机抽查、暗访暗查的方式,检验检测会销产品质量,重点查处举办方的无证超证销售行为、虚假宣传行为、销售不合格或销售非法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传销行为,并及时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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