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A2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8年03月22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岳林街道:真情调解化纠纷

    􀴁记者 蒋凯

    通讯员 徐颖 王威磊

    本报讯 近年来,岳林街道积极推进辖区法治环境建设,多次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断更新补充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调解技巧。同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推进普法宣传教育,让法治和风吹遍岳林。

    河北籍钱某在岳林一工地做电焊工,去年12月25日上午,钱某被发现猝死在宿舍,经120急救医生现场确认,钱某已经死亡。死者家属在当天赶到奉化,随后和工地方因死亡补助问题发生纠纷。钱某的家属认为要按照工伤标准来赔偿,劳动保障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次调解,没有取得成功。随后钱某家属与工地方一起找到了岳林街道调解委员会。岳林街道调解委员会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岳林派出所的笔录,死者钱某是在出租房睡觉的时候发生突发疾病猝死,因此不属于工伤范围。经调解,公司方与承包部分项目的郑某愿意从道义出发,补助死者家属,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

    小赵与小孙属于未婚同居关系,双方的女儿在2017年出生,但两人觉得性格不合,决定不结婚。而后对于女儿的抚养归属、抚养费用等问题双方产生了冲突,矛盾急剧上升。岳林街道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此案中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享受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由小赵抚养女儿直至18周岁,小孙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为止。根据协议,小孙将2年的抚养费一次性打入小赵的账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