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珞 本报讯 昨天,有市民向本报新闻热线咨询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相关情况。记者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2014年宁波市首次出台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今年已是第5年实行,也是最后一年,截止日期为8月11日。 2014年,宁波首次出台的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规定,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买首套普通商品房的,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的,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 2015年,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进一步升级,在购房补贴翻倍的同时,取消了购房面积的限制,但对最高补贴额有所限制。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10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记者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和区地税局了解到,2014年以来,已提交资格认定的近2000人,其中2014年440多人,2015年1500多人。根据2014年的政策,按社保所在地人员,发放补贴近270多万元;2015年政策升级后,至今已发放补贴2800多万元。 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任玉峰告诉记者,大学生购房补贴政策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11日,详情可咨询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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