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华良 通讯员 袁盈波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区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近日,我区对2017年度30位船舶海难救助的船东实行奖励,奖励资金共计21.34万元。 据悉,区海洋与渔业局在2015年制定出台了《奉化市渔业船舶海难救助奖励补助方案》。奖励和补助对象是:接到或发现渔业船舶发生碰撞、触礁、火灾、倾覆、进水和人员落水等海难事故后,主动参与救助的奉化籍或实际所有者为奉化渔民的渔业船舶。 按照规定,每救起一名落水者,奖励5000元,并根据救助时间和距离给予一定油耗补助。 “在海上抢险救人是每个渔民的应尽义务,责无旁贷。今后遇到海上救助事件,我们还会继续做下去。”浙奉渔19025船船东林旭盛领到1.9万元奖励后表示。去年3月5日4时左右,闽福鼎渔08885船在东海185-5海区作业时,因操作不当导致触礁,并在退潮期间发生渔船左倾,14名船员掉入海中。在附近作业的浙奉渔19025船接到求助信息后,马上组织人员火速赶往事发海域,成功救起3名落水船员,并将闽福鼎渔08885船拖到栖凤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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