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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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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可拨打12369举报,最高可奖5万元

    􀴁记者 许犇 

    通讯员 吴小玲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区环保局获悉,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出台《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根据《办法》,举报非法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非法转移或处置危险废物、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等3类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得奖励,最高可奖5万元。

    该《办法》规定,广大市民、企业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要求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且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保主管部门所掌握。在此基础上,举报内容一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举报者可按照《办法》获得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奖励。

    该《办法》鼓励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确定举报人的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同一案件同一举报人原则上只奖励一次;而当同一案件由2人及以上分别举报时,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酌情给予奖励。

    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发现固废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环保举报电话12369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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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