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群力 “凡是在本院立案执行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区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按照法院传唤按时到指定地点、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5月14日,法院的一则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引起了市民的关注。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法院的部署,区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决胜执行”专项行动,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战,兑现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连日来,区法院通过多种手段打出组合拳,决胜执行难。 通告指出,对于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如实申报、不主动履行的;在法院查封房产张贴腾房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迁出的;被执行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这几种行为,法院将通过限制高消费、罚款或司法拘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措施依法严肃处理。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的,区法院在依法对其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将通报至有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单位的,法院还将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作出限制出境的决定。 此外,4月26日起,区法院特制的《决胜执行|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在城区各闹市区的LED屏开始滚动播出,包括岳林广场、仁湖公园。同时,区法院还在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步曝光。其中在岳林广场、仁湖公园的大型LED屏幕曝光时间将持续一个月左右,期间每天滚动播出达到百余次。 此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共计20人,2名被执行人在曝光后两天内主动联系法院,并偿还了欠款,目前曝光台上还有18名失信被执行人,其中未履行金额最高的为490万元,最少的为5024元。曝光的信息包括被执行人个人高清照片、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住址和标的。 因为曝光台都设在人流聚集场所,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纷纷表示法院曝光力度大,多处平台同时进行曝光,充分动员了社会力量,形成舆论压力,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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